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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鞏崢
  在延慶,有本市唯一的一家環保法庭。在本次市人代會分組討論會上,延慶縣委書記李志軍代表透露,今年將協調法院系統,讓環保法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守護好首都碧水藍天的“後花園”。
  延慶縣委書記:
  破壞環境要追責、賠償
  非法開荒,處以行政處罰卻不能強制開荒者補種被毀林木;化學藥品泄漏污染水源,受害人卻得不到經濟賠償……設在延慶縣法院的全市首家環境保護審判庭,可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遏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犯罪築起司法保障。
  李志軍代表說,延慶也正在籌劃實施環境保護責任追究辦法和環境損害賠償辦法。政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呵護好青山綠水,不然會被追責;來延慶的各地游客,任何人都不能隨意破壞生態環境,不然就將面臨追償。“要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山山水水,不僅為延慶,也為整個北京。”李志軍說。
  環保法庭法官:
  環保訴訟最大障礙有望破冰
  延慶的環保法庭,建立於2010年。成立後,和國內其他一些省市的環保法庭一樣,面臨長時間無案可審的尷尬。究其原因,延慶環保法庭助理審判員李新亮法官認為,是相關法律條文不完善。
  民事訴訟法中沒有明確環保類案件的訴訟主體,所以法院面對這類案件時無法可依,常常難以受理。這是制約環保類案件審理的最大障礙。
  可喜的是,這一障礙很快將被破除。去年,李新亮參與了最高法院關於環境污染侵權案件司法解釋的修訂,專門對訴訟主體等進行了說明。李新亮說,今年這一司法解釋有望出台。
  李新亮還建議政府成立專項的環境基金。“比如某企業破壞了環境,對其進行了處罰。這筆錢不能存在法院,應該交由專門的機構打理,用於修複受損的生態環境。”
  環保專家:
  三個市中院應增建環保法庭
  一直以來關註環保案件的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代表,對於延慶積極坐實環保法庭表示了肯定,認為這是將環保案件審理推向專業化的重要途徑。同時他還建議,應該在三個市中院各設一個環保法庭。
  王燦發認為,延慶本身的生態保護工作已經做得很好,破壞的事件很少。近年來,環保已成為全社會關註的焦點。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在三個市中院分別設立環保法庭,把環保案件的一審放在中院處理,依靠這裡的審判資源,提高案件的審理水平。即使不能在中院設立,也該在東、西城等中心城區的法院增設環保法庭,並允許這些法庭跨區受理案件。“因為環保的問題,往往涉及面廣,不是一個單一區域能解決的。”王燦發說。  (原標題:首家環保法庭將結束無案可審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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